為早日提供已規劃的行人連接通道,從而提高行人暢達度和連繫,2016年的施政報告提出一項鼓勵政策,以九龍東(包括九龍灣和觀塘商貿區)為實行該政策的試點,豁免因提供行人連接通道(包括行人天橋及行人隧道)修訂契約所須繳付的土地補價。

政策受到社區的歡迎,認為能鼓勵私營機構承擔更多,以增加城市的連接性和行人暢達度。為更有效達到原定目標和加快落實已獲批准的行人連接,以及提供更多彈性和優化有關行政安排,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21年1月5日批准政策的修訂措施,適用於全港各區包括九龍東的申請。

有興趣參與九龍東行人連接計劃的土地業權人現可根據九龍灣和觀塘商貿區已規劃的行人網絡,向發展局的起動九龍東辦事處及地政總署的九龍東區地政處提交所需的修訂契約申請,自資興建行人連接通道往其地段。上述行人網絡載於規劃署分別於2017年2月2日和2019年1月23日所發布的九龍灣發展大綱圖編號D/K17/2和觀塘(西部)發展大綱圖編號D/K14A/2,有關資料可於該署的規劃資料查詢處查閱,並於地政總署的地圖銷售處發售。任何在已規劃的行人網絡以外,或在已核准行人網絡規劃作大幅度修改之建議,須有行人環境改善研究支持,政府會因應個別情況考慮。

政策的先決條件是申請人須承擔連接通道的設計、興建、管理及保養責任和相關支出,一般而言,亦要為建成的連接提供24小時開放的無障礙通道。申請人亦需處理其他與落實行人連接通道有關的事宜,例如設計、視覺影響、刊憲及處理反對意見等。

有關政策的詳情,請參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21年1月5日發出的新聞公報,及2016年1月21日的促進私營機構提供行人連接之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如有查詢,請聯絡起動九龍東辦事處:

地址: 九龍觀塘海濱道122號
電話: 3904 1337
電郵: ekeo@devb.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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